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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宁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16:59:54 分类:南宁 次浏览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宁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南工职〔2020〕6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职改(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最新文件要求,为确保工程系列各行业评审标准的统一,现就《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宁市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工职〔2020〕4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南宁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工职[2020]5号)中学历和资历评审条件要求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学历和资历有关要求》),请按规范后的标准执行。


附件: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学历和资历有关要求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

学历和资历有关要求


一、正常晋升条件

(一)副高级: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满足以上学历之一,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2.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二)中级: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满足以上学历之一,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三)初级: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满足以上学历之一,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四)员级: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破格条件

(一)取得大专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的,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二)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20、15年,可分别破学历或资历申报高、中级。

(三)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提前一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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