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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环保系统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7:08:15 分类:广西区直单位 次浏览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环保系统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改办,各市环境保护局,本厅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8)61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工程系列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工程系列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资格中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1.在广西境内从事环保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人员;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级市职改(人事)部门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2.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二)无职称中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2.破格申报应符合工程系列环保系统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均应在申报前经系列职改办审批同意。

(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实行)》(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坪审条件

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资格,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问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执行。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仍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环境保护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 75号)规定执行。如遇与现行政策不一致的条款,按本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中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职称材料证明模板及有关文件从广西环保厅外网职称专栏下载)。除了按规定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外,还需要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申报或委托文件。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的申报职称文件或评审委托函,并附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结果的纸质文件(见附件1),内容包括:①基本条件是否满足;②专业经历是否符合;③业绩成果条件是否符合;④论文著作条件是否符合;⑤是否符合破格条件。

(2)评审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必须从软件生成),在汇总表标题下增加一栏“填报单位

人及联系电话(固话、手机),并在填报单位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继续教育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合格证明材料。

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

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执行。2018年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条件要求。

4、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申报人除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外,固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详见附件2)予以确认并在其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非公有制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所在单位通过学信网验证对申报学历材料进行第三方学历认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非公有制申报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单位性质。

(3)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系列评委会同意破格申报的文件及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中报。

2018年,申报评审统一使用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申报人登录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北京东方智辰南宁分公司)网站(www.gxzr.com.en)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以下简称个人版)。安装个人版软件并根据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运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安装运行并接收个人数据,根据软件信息审核填报后生成电子版上报文件,经地市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后,报我厅职改办。推荐方法步骤如下: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见规范模板),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免试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3、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申报系统可自动生成公示材料,含三个模板的内容),并在公示公告中明确告知申报材料原件(电子档案)核查方式。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5-1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鉴定意见。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各单位要成立5-7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各地市面试答辩由地市环保局统一组织), 审议推荐小组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数的二分之一,应在审议前组织进行面试答辩,在审议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审议推荐小组成员均需在《关于×××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审查结果的函》尾页签字确认。

(三)委托评审。

委托评审符合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各市职改办和环保局应给予申报人创造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工程系列环保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本地区(部门)又尚未组建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各市环保局应积极协调市职改办出具委托函,区直有关单位人员申报的应由斤级主管单位职改办出具委托函,否则自治区环保厅职改办不予受理。

(四)斤职改办审核。

根据职称评审的政策和规定,我厅职改办对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工程系列环保系统高级职称评委会。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核实,白发现申报材料造假当年起,3年内不接受申报,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四、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日31日为我办接收材料时间,请各市、区直厅局职改(人事)部门7月31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逾期不再受理。8月份为申报材料审核时间,9月一10月份为职称评审时间和二次公示时间。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验证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验继续按《关于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桂职办(2016)120号)和《关于延长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线审验时间的通知》(桂职办(2018)9号)进行在线审验。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桂价费(2006)359号文规定:正高450元/人次、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付清。缴费地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50l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职改办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407室邮编:530028,电话:0771-5713431(兼传真)



附件:1.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结果文件(范本)

2.学历学位审核意见(范本)

3.论文著作电子档案(范本)

4.学历证书及专业经历等电子档案(范本)




附件1: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结果文件(范本)


关于×××同志申报高级王程师资格

材料审查结果的函


主管部门或单位职改办(一般为地市级单位的职改部门):

今年我单位有×××等×名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其材料审查结果如下:

一、×××同志申报材料由我单位×××同志审查:

1.基本条件情况:包括职业道德情况、学历资历情况、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或免试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如:

该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最高学历)毕业,获××学位,××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或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条件),完成了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和环保部门的×××继续教育。

2. 专业技术经历(能力)条件情况:

3. 业绩成果条件情况:

4. 论文著作情况:

5.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情况。

二、×××同志申报材料由我单位×××同志审查:

(如果有多名同志申报,要按上述要求逐一说明)

经审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环保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要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其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审议推荐小组成员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学历学位审核意见(范本)


学历学位审核意见


张三,男,1985年08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52723198508020000,其人事关系(档案)委托(由)我单位(机构)管理,档案号为:77024。

根据本人人事档案记载:

第一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07月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

第二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1年01月毕业于广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经审核,以上情况属实。



档案托管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下载(7):


  • 附件1、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结果文件.docx

    附件2、学历学位审核意见(范本).docx

    附件3、论文著作电子档案.doc

    附件4、学历证书及专业经历等电子档案.doc

    附件5、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电子档案.doc

    附件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doc

    附件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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