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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工程系列、 教育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14:46:27 分类:更多广西各地市 次浏览

玉林市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工程系列、 教育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市非公职办字〔2018〕9号


县(市、区)职改办、人才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8〕61号)和玉林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玉职办〔2018〕4号)精神,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8年度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玉林市境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不在玉林市境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玉林或人事档案托管在玉林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可通过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申报手续,也可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按规定程序报送各级各系列评委会审核后,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四)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均应在申报前经市非公职改办审批同意。

二、申报方法

(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按照玉职办〔2018〕4号文件的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统一使用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2018年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使用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指导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录入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采用职称信息系统单位版审核上报(县职改办)后报市非公职改办。软件下载、咨询解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网站为www.gxzr.com.cn咨询电话:0771-5861520。

三、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非公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17〕32号)的要求。

2.教育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桂职办〔2016〕68号的规定条件。

(二)评审标准要求

评审条件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各系列统有关评审条件执行,其中学历、资历条件部分按桂人社发〔2017〕35号文执行,详见附件2。

工程系列的民营企业工程师评审条件不再单独设置,使用全区通用的评审条件。之前通过民营企业评委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全区通用评审条件重新评审。教育系列使用职工教育系统的评审条件。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途径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依据个系列专业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并经行业各级管理部门和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申报参评。(1869工程系列玉林市非公中级评委会、18ce工程系列玉林市非公初级评委会、1344中小学教师系列玉林市非公中级评委会、13z9中小学教师系列玉林市非公初级评委会)。

2.已在我市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3.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受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受理工作,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评审。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果本地(部门)尚未组建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委托评审手续。

5.外市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玉林市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申报人所属市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玉林市相应系列中、初级委员会评审;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本县(市、区)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以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7.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度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8.除另有规定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转正定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等基本条件和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与真实性承诺

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规定模块上传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将申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系统规定模块上传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原则上申报材料上报至评委会后不允许补充材料。

2.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申报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申报、审核流程,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详见附件3),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继续教育材料要求。非公有制申报人员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经所在单位审验原件后扫描到电子模版规定的相应位置作为申报依据。

4.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执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考试要求。

5.学历认证要求

(1)非公有制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接收材料的各级职改部门通过学信网验证等有效方式统一对申报学历材料进行第三方学历认证。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 无职称和破格申报材料要求

(1)无职称申报。申报人要按照《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文件规定无职称申报的专业技术年限,应按照申报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计算,需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填写《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4),经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

(2)破格申报。今年的评审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17〕32号)对破格的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了提交在申报前按管理权限、按程序经市非公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批同意的《系列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7)及达到破格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7.论文著作要求

(1)今年的申报评审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17〕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16〕68)号对论文、著作的要求。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材料中必须是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不包含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如,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需要提交专业论文、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技术总结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包含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

8.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所在工作单位确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单位性质。

(2)申报人身份号码应准确填写,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五、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填写《玉林市___系列___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见附件6)。

2.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破格申报、无职称申报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3.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4.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5.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至7人组成,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员的三分之一。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审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意见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

6.县级(含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和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可申报。

(二)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单位职改(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在材料审查和集中审核过程中,对发现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的,坚决不予受理。对发现申报材料涉嫌造假的,应反馈申报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申报人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后仍无法证明的,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名单报市职改办备案;如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原件验证办法顺序

1.需验证的原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所获的各种奖励、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论文。

申报人需上交原件材料:《“双承诺”保证书》、责任登记表、《评分核实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一式两份)、名册表。

2.原件验证办法

申报人的原件由单位职称负责人员在核准后的原件复印件上加盖验证人姓名的验证章(或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详情见附件3)和“评分核实表”(可以玉林市人事人才网职称专栏下载)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职改办、人才中心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要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和质量关,要认真对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材料真实后在“评分核实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便于各部门验证,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的原件按扫描件的顺序排列。

六、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一)6月26日至8月31日日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

(二)7月至8月为各单位、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材料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阶段。

(三)8月1日至9月30日为是非公职改办接收材料时间。各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务必于9月底前将评审材料送达玉林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并报批。

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相应评审时间安排,及时做好有关文件转发、申报受理、审核和推荐上报等工作。我市非公工程系列、教育系列有关的申报评审信息将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职称专栏上进行公布。

(二)纪律要求。各级职改部门在职称推荐、申报、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出现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规定年限内不接受再次申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积极做好服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各级职改办应做好职称评审政策的宣传解释或对职称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的培训。同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关2018年度玉林市非公工程、教育系列中、初级申报的有关表格文件见附件和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职称专栏下载。可加职称交流QQ群:811350640( 本QQ群主要是为方便接收申报材料及沟通联系,备注好单位名称+姓名)。

玉林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系列职改办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档案部(香莞路40号,二楼)

联系电话:0775--2685390


附件:

1.2018年非公有制工程、教育系列中、初级信息化评审系统申报流程

2.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4.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批表

5.玉林市非公有制工程/教育系列职称评审核材料审核责任登记表

6.申报____年玉林市非公_______系列____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

7.工程/教育系列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玉林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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